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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咨询

建(构)筑物基本情况

时间:2021-06-03

填 写 说 明

 

该部分内容详细记录单位内部建(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及设施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建筑物基本情况

1、使用性质:按照“单位基本情况”填写说明中“38类”进行填写。

2、建筑类别中的“地下建筑”:指独立的地下建筑,如:人防工程、地下商场等。

二、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构筑物基本情况:根据建筑物的基本情况进行填写。未设置的设施可不填写,同时用红笔勾除,如:

项目

数量

安装位置

防火门

甲级

 

 

乙级

 

 

丙级

 

 

防火卷帘

 

 

三、一个单位(场所)存在多个建(构)筑物的,应当分别整套填写,数量要与“单位基本情况”中“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构筑物”的数量之和相一致。(添加页附档案后)

四、建、构筑物图纸: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消防水、电、暖通空调等竣工图纸。所有建筑图纸打孔装订在档案内“建筑物图纸”的后面。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消防监控室、消防水泵房、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燃油燃气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室、厨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房间、油罐、甲乙类生产储存部位等。


附件下载:建(构)筑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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