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结合辽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4月鉴定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月共计划鉴定3000人(包括因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的考生54人),补考考生和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初级900人,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1446人,设施维修保养方向600人。
二、鉴定时间及方式
具体鉴定日期以准考证显示为准,理论和实操交叉半天考完。
三、应试须知
1.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2.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开考前三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核酸、抗原阳性的考生须申请延期考试;
3.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线上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进入考场后不允许出考场询问账户密码;
4.实操考试可现场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考核,请于考前告知,一但选择,将无法更改;
5.考生请于考前5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赴考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务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6.除特殊情况如本人生病住院、核酸阳性等情况,考生须提前3天向鉴定站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据材料,发鉴定站官方邮箱lnxfjdzx@163.com,经复核后,确认符合延期条件的安排延期鉴定,以收到回复邮件为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受理延期鉴定安排。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277号
联系电话:024- 86608893、83990671(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电子邮箱:lnxfjdzx@163.com
辽宁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方网站: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