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督促其整改合格。不能当场改正的,应进入火灾隐患整改流程,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流程记录》。
3、进入火灾隐患整改流程后,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确定或移交至具体的整改部门,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附件下载:火灾隐患整改流程记录表